使用技术要求 | 1、在低龄幼虫初发期施药,药效好,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可再施药一次。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或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小菜蛾幼虫,易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
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4、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用过的容器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