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后,3-7天(即扎根直立后),稗草1叶1心期施药。
2.将药剂与细沙拌匀后均匀撒施,施 |
产品性能 | 1.可防除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正确使用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产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令)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漏水田、小苗移栽田、制种田、病弱苗田等;
3.禁止本产品用于其他作物,不能随意改变用药量;
4.避免污染河流和池塘等,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池塘中洗涤,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或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3.如误服,携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化肥、种子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