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稻飞虱发生始盛期施药,兑水稀释混匀后喷雾。药液应喷到水稻植株中下部飞虱集中的地方。
2.喷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对水生生物敏感,对蜜蜂毒性较大,不要在蜂场及水塘周围使用。
3.施药前、后10天内不可使用敌稗。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4.异丙威对薯类有药害,薯类不宜做下茬作物。
5.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结合使用,减少抗药性产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
[1]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
[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