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田间飞虱幼虫盛发期,兑水稀释后喷雾,尤其是植株下部。
2、有风天气及短时间内预计有雨时请勿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触杀作用和一定的胃毒,薰蒸和杀卵作用。主要是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适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每次施药间隔为7-10天。 2、白菜、萝卜、薯类对本品敏感。避免飘移药害。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禁用敌稗。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4、蜜源植物花期禁用,蚕室、桑园及水产养殖区附近禁止使用。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口罩、手套等;施药时切不可吸烟、进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6、空包装物应妥善处理,药后清洗器械时切勿污染水源及河流。7、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经口中毒常表现头痛、乏力、多汗、视力模糊、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若中毒立即带标签就医。可用阿托品类药物解毒;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对症治疗。皮肤及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本品易燃,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化肥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