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本品用于水稻上稻纵卷叶螟卵孵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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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施药时穿防护服、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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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要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2、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