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卵孵化高峰期或者1-2龄期施药,叶面均匀喷雾,及时进行防治。兑水量40-60千克/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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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和一定的杀卵作用。对棉花棉铃虫具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1.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黄瓜、菜豆、高粱、玉米、甜菜等作物对该药剂敏感,使用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本品对七星瓢虫幼虫及卵有较强的杀伤作用,因此在七星瓢虫产卵及孵化期间应避免用药。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蜜蜂及家蚕均有毒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产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以及铜制剂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施药期间禁止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等。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胸闷、视力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缩小。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及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潮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使用防雨式车厢,轻装轻卸。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