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1-2次。 2.不要在开花期施用,根据害虫的特性,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对鱼高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溅入眼睛和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2.运输时注意防火、日晒、雨淋,严格按照《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进行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