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虫害初发期用药,注意均匀喷雾,可施药2次,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期为14天。2、大风天或预计1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吡啶类化合物,是内吸性杀虫剂,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对飞虱等刺吸式口器害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使用过程中不可污染养峰、养蚕场所及相关水源。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化肥等物质混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佩戴手套、口罩,避免与药液的直接接触。施药时不准吸烟、进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若皮肤或眼睛沾染,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污染部位至少15分钟,如不慎食用,立即催吐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密闭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可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