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低龄虫期打药,每次施药的间隔期为15天。
2、施药时间应选择晴天或强阳光天气的下午4点以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不能在桑园、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蚕蜂、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毒害。
3、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为保护蜜蜂应避开花期施药。
4、在使用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按规定用量,加适量水,将搅拌好的药液充分喷在作物上。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农药使用完毕,空瓶应深埋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肌肉震颤,偶有腹泻、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
2、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后就医。
3、发生中毒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可注射阿托品或用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易燃,严禁火种,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装运时轻拿轻放,防火防雨淋。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