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用于马齿型及半马齿型玉米田使用。但不同玉米品种耐药性有差异。初次使用时,应先试验后推广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磺酰脲类玉米田专用茎叶处理剂,具有内吸性。用于防治玉米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玉米自交系、制种田等;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不能使用本品。
3.不能与有机磷类农药混用;使用本品后7天之内不能使用有机磷类农药。
4.前茬小麦田使用过甲磺隆、氯磺隆等长残效除草剂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5.间套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本品属磺酰脲类,药效较高,且易产生药害,因此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标签上标注的用量用药。
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11.本品不能用于玉米以外的其他作物田。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其他作物田。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
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3.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催吐。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