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建议在菜青虫发生初盛期用药,喷雾时注意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