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对瓜类及烟草类、莴苣苗期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大风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能渗透进入作物叶片、枝干的表皮组织内,可有效防治菜豆豆荚螟。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菜豆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病人送往医院诊治。若诊治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