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选择在稻飞虱爆发的早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用水量要足。2、药要喷到飞虱集中为害的水稻茎基部。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兼具内吸传导活性。对水稻褐飞虱、白背飞虱、灰飞虱等虱类若虫有活性,也可降低成虫产卵量,降低下代害虫发生基数。对飞虱若虫和卵的发育及成虫的产卵有抑制作用。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橡胶手套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手、洗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具,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不可他用。4、喷洒注意药液不宜接触白菜、萝卜,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现象,施药时避免飘移产生药害。5、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可使用敌稗。
6、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时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催吐,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救治,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远离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粮食、饲料、饮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