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螟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每亩按推荐剂量用本品兑水40公斤(手动喷雾)或20公斤(机动 |
产品性能 | 该药剂由三唑磷和辛硫磷复配而制成,主要是抑制害虫体内神经组织中的乙酰胆碱酯酶或胆碱酯酶的活性而破坏了正常的神经冲动传导,从而引起一系列急性中毒症状,直到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蜂和蚕有毒,施药应远离水产养殖区、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蜜源作物花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胶鞋,喷雾时要顺风方向进行,防止口鼻吸入,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接触本品后,应及时用肥皂盒水洗净。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药液,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请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药催吐、洗胃。解毒剂可用阿托品。禁用吗啡、茶硷、噻吩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