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低龄幼虫开始用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毒死蜱和氯氰菊酯混配而成,对光、热稳定,对某些害虫的卵具有杀伤作用,可防治对有机磷产生抗性的害虫。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
4. 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极毒,因而在使用中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呕吐、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应先判断中毒的原因,若为有机磷中毒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若判断为拟除虫菊酯类中毒,则(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