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喷雾时必须均匀周到。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复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及一定的驱避和拒食杀虫作用。可以抑制酶的活性,使菜青虫过度兴奋、麻痹而死亡。适用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2、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3、使用时应穿戴长袖衣、防毒面具、手套等;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等;施药后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手脸等。4、远离养蜂、养蚕地和鱼塘施药。清洗药械时要防止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高粱、月季及对玉米、瓜类幼苗对敌敌畏较敏感,防止飘移到这些作物上。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瞳孔缩小、呼吸困难、昏迷、抽搐和肺水肿等,严重时昏迷,甚至死亡。如有中毒,立即携本标签就医治疗。吸入,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接触皮肤用碱性液体或清水彻底清洗。溅入眼睛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吸入中毒,重点进行心肺监护。误服:对胃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慎重洗胃。治疗以阿托品为主,解磷定等胆碱酯酶复能剂效果较差,用量不宜过大,可酌情选用,阿托品停用不宜过早,注意心肝监护,防止病情反复或死亡。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运时,严防潮湿、受热和日晒,保持通风良好;密封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时轻拿轻放,防止破损渗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