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长到10-15厘米时,施药防除效果最佳。
2.在阳光下起效,强光和高温、高湿环境中作用迅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速效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采用茎叶喷雾法施药。施药后,药剂迅速被植物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经一系列生物化学反应后形成过氧和过氧游离基,对叶绿体层膜破坏力强,使光合作用和叶绿素合成很快终止,可有效防除非耕地一年及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要与强酸、强碱物质混合使用。
2.喷雾时应采用低压力、大雾滴,选择早晚无风时施药。避免大风天施药。均匀喷布杂草植株上,以不滴落为准。否则会降低药效。
3.配药时用洁净水配兑,均匀喷雾。
4.本商品对鱼类有毒,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请勿污染水源。
5.施药后禁止食草牲畜进入。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7.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无面部和皮肤中反复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变形及鼻出血,经口吞服有致死性。开始时咽部立即有灼烧感,伴有恶心、呕吐、胃痛、胸闷、呼吸时伴有泡沫。
2.如有中毒立即携带本标签前往医院治疗,急救时用活性炭调水让病人喝下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3.有必要时可进行血液透析和血液灌注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为中等毒有刺激性液体,贮运时注意安全。
2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接触,加锁保存。 |
备注 | 本品无特效解毒药,误服危险,病程漫长痛苦,可能危及生命。百草枯中毒咨询24小时热线电话:400099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