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使用本品100-125克在二化螟卵孵化盛期至二龄幼虫高峰期,对水40-60公斤采用喷雾法均匀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
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
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
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赤眼蜂等天敌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
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
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一延缓抗性产生。7.用
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抽搐、呼吸困
难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
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
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
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治疗时医生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
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