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无内吸传导作用,宜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茎叶喷雾处理,注意喷雾均匀,杂草全株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双吡啶盐类、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绿叶接触药液数小时后杂草便开始枯萎。施药后一小时遇雨,药效不受影响。药液接触土壤后完全钝化,不影响作物根部。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说明使用,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量或改变使用方法,以免造成药害。施药地块禁止放牧。
2.配药及施药时,应穿防护服、靴子,戴防护镜、胶皮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除草效果。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及其废液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作物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无面部和皮肤防护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经口吞服,有致死性。开始时口、咽部立即有烧灼感,伴有恶心、呕吐、胃疼、胸闷、呼吸时伴有泡沫。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立即引吐并及时送医院治疗。如果可能立即给误服者服用15%漂白土或7%膨润土或医用活性炭,同时服用甘露醇等合适泻药。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请勿给昏迷病人洗胃,除非出现严重缺氧,否则避免吸氧。
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误服可能导致人畜死亡;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勿与食品、饮料、动物饲料、粮食和种子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3.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
备注 | 本品无特效解毒药,误服危险,病程漫长痛苦,可能危及生命。百草枯中毒咨询24小时热线电话:400099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