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情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一种三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和保护作用,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防治穗颈瘟,第一次施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