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用于三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本品每季水稻使用次数不得超过3次,最后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杀虫剂,对害虫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兼有一定的熏蒸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虾、蚕高毒,施药时应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桑树上、水产养殖区、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对十字花科蔬菜幼苗在夏季高温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无力、恶心、呕吐、腹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病人送往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诊断中毒原因,若诊断为本品中毒的,可以少量阿托品治疗,但防止过量。洗胃时,可用1-2%苏打水洗胃,但要注意保护好气管和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