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宜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对大龄害虫也有较好的防效,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2.瓜类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用于十字花科蔬菜上防治菜青虫的危害。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本产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产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餐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不可污染水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产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6.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