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玉米苗后3-5叶期,一年生杂草2-5叶期茎叶喷雾,注意喷雾均匀,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玉米除草剂,芽后用能有效地防除玉米田中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 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其被叶和根迅速吸收,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 迅速传导。通过乙酰乳酸合成酶来阻止支链氨基酸的合成。施用后杂草立即 停止生长,4-5天新叶褪色、坏死,并逐步扩展到整个植株,一般条件下处 理后20-25天植株死亡。玉米对该药有较好的耐药性,处理后出现暂时褪绿 或轻微的发育迟缓,但一般能迅速恢复而且不减产。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严格按规定使用;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
2、本品与后茬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3、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好防护服.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4、配制药液前,先将药瓶充分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5、本品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不同玉米品种对本品的敏感性有差异,甜玉米或爆裂玉米自交系玉米对该剂敏感,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一般玉米2叶期前及6叶期以后,对该药敏,易产生药害。
6、有机磷药剂处理过的玉米对该药敏感,两药剂的使用间隔期为7天左右。
7、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收获。
8、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泥泞、玉米生产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9、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
10、对小白菜、甜菜、菠菜等有药害。在粮菜间作或轮作地区,应做好对后茬蔬菜的药害试验。
11、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黄隆、绿黄隆等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品。
12、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以避免使用其他农药时出现药害。清洗药衣、药械等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作它用,不能污染环境。
1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2、施药时应遵守农药安全规则,如眼睛或皮肤不慎接触此药品,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及肥皂洗净,本品无解毒剂,如误服应携带本包装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确保不泄漏,防高温、雨淋并用专用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