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在植物叶片上有较好的渗透性,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用于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开花植物花期、鱼塘及桑园附近禁用。4.开启包装物及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防护服等;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等。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 本品对苜蓿和高粱有药害,使用时药液不得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7.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4.本品应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