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用于飞虱发生期施药,每亩兑水45-50公斤,搅拌后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酶受体的作用体,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由于其具有较好的内吸性,对刺吸式害虫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对家蚕高毒,不要污染蚕桑区、蚕室。
3、本品不宜其他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药液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若发现中毒症状立即带标签送患者去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