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杀虫谱较广,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药效较迅速。对光、热稳定。可配成乳油、微乳剂、水乳剂等制剂使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有毒物质,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2.对水生生物,蜜蜂、蚕有单,加工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或饲养蜂蚕场地。
3.开启包装,称量配制,加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戴用必要的防护衣、手套、口罩等,加工车间内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加工工作后及时洗手、洗脸。
4.用过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应统一回收保管,统一销毁。
5.万一着火,可以灭火器灭火,应在上风向灭火。发生遗洒或泄漏,应立即清扫干净,避免扬尘,并将垃圾统一回收,统一销毁。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一旦发现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