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每亩兑水40公斤与药液混合均匀后,于空心莲子草2-5叶期,进行
均匀茎叶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传导型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适用于水稻田埂防除空心莲子草。 |
注意事项 | 1.产品每季最多施药1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过的喷雾器,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阔叶作物喷其它的农药;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阔叶作物田。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由医生决定是否催吐。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药剂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及儿童触达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