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复配的现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是防治抗性棉铃虫的有效药剂。对目标害虫的卵具有杀伤作用。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家蚕、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严重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1、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2、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丙溴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置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处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2、运输中应避免倒置、暴晒、雨淋等。
3、加锁存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