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水稻抛秧苗直立扎根后3-7天毒土施药,每公顷拌毒土225公斤撒施。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有效防除抛秧水稻田中稗草、鸭舌草、异型莎草等多种一年生杂草。对抛秧水稻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水稻田每季使用1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于水稻抛秧苗直立扎根后3-7天,采用拌细砂或湿润细土,配成毒砂或毒土,均匀撒施。施药时田间持寸水,并保持水层7天,只灌不排,任其自然落干。
4、剩余药物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流,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
5、孕妇和哺乳期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施药时应做好皮肤和眼睛的防护措施。
2、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中毒,应饮大量水催吐,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并加锁。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