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害虫幼虫期施药防治,均匀喷雾。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毒杀害虫。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对作物安全。对甘蓝黄条跳甲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2、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和进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本品对蜜蜂及家蚕有毒,使用时应注意远离蜂群及养蚕场所,并避开花期使用,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对鱼属有毒,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不要用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不要随意增加该产品的用药量,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产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轻度症状:头痛、恶心、多汗、胸闷、视力模糊、全血胆碱酯酶下降、流涎、嗜睡、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呕吐、腹抽搐、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大汗、流涎、腹泻。重者昏迷、癫痫样抽搐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如中毒,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皮下或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与居民区。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