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矢尖蚧初龄若虫期及时喷药,其间相隔10天。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备触杀、胃毒、内吸传导三种功能,使害虫中枢神经阻断,麻痹后较快速死亡。防治柑橘树矢尖蚧具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昏、恶心、呕吐、腹痛等。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催吐、洗胃、导泻(不能引吐)。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本品易燃,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