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宜在稻飞虱若虫发高峰期兑水均匀喷雾。药液要求到达水稻中下部,以粗喷雾效果好。每次施药间隔10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兼有一定的驱避作用。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使用不超过3次。
2、高梁、菜豆、樱桃、梨、葡萄对本品敏感,避免飘移药害。
3、不能与波尔多液和石硫全剂等碱性农药混用。
4、对蚕和蜜蜂有毒。对鱼类水生生物有毒。
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完毕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6、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7、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异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不可他用。
8、与其它不同作用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中度中毒症状:除上述轻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症状:除上述轻度和中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昏迷、抽搐等。急救措施:[1]误服立即携标签就医。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4、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