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盛期进行定向茎叶喷雾,一般杂草喷药后5-7天开始见效。
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活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
注意事项 | 1.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草龄较大时请酌情增加用量。
4. 勿将药液飘移到柑橘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
5.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翻耕等。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病人十分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在活性炭中加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2、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3、本品运输时应有遮蓬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