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卷叶蛾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触杀、胃毒作用,但在植物上有较强的渗透性,残效期中等。对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苹果树卷叶蛾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用药3次;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用药3次。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5.本品不可与强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轻者会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等症状,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中毒还会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等症状。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的症状。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引吐 、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解磷定作为解毒剂,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