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亩用制剂量先加干细沙土500克拌匀,再与细沙10公斤左右充分拌匀后,均匀撒施。施药前田间灌水层一寸左 |
产品性能 | 本剂适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异型莎草、稗草、鸭舌草、陌上菜、牛毛毡、节节菜、萤蔺、四叶萍、眼子菜等多种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PH<7的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龄)移栽田,北方稻区稻田不能使用。后茬只能种植移栽水稻或抛秧水稻和小麦,不能种植其它作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喷雾法施药。
3、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席草田、藕田、鱼塘,也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以免发生药害。
4、施药力求均匀,勿重施漏施。
5、施药时应穿戴好口罩、长衣长裤等防护用品,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剂对眼睛和皮肤粘膜有一定刺激性,如眼睛溅入,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个别体质过敏的人员接触药剂后皮肤过敏应以肥皂水清洗。如误服,以肥皂水催吐,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和运输时应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免长久于烈日下曝晒;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