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蚜盛发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施药1次,可连续施药2次。
2.本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矿物油对虫卵具有杀死作用。适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配使用。
3.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防止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5.本品对皮肤有明显的刺激性,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喷药时必须佩戴口罩、手套,勿与皮肤接触。用后请用肥皂水清洗污染处。
6.使用过的包装物、容器、施药器具及清洗液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污染水源及环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中毒后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良好的仓库中,注意防火、远离火源、热源。
2.请将本品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上锁保管。避免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