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4—6叶期,株高5—15cm时,用水量30—40升/亩。选择无风或微风的早晚定向 |
产品性能 | 百草枯水剂是由百草枯原药、臭味剂、染色剂和催吐剂复合加工而成。是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叶片着药后2—3小时即开始受害变色,百草枯对单子叶和双子叶植物的绿色组织均有很强的破坏作用,但无传导作用,只能使着药部位受害。不能穿透栓质化后的树皮。一经与土壤接触后,即被吸附钝化。不能损坏植物根部和土壤内潜藏的种子、因而施药后杂草有再生现象。 |
注意事项 | 1、百草枯为灭生性除草剂,在作喷雾施药时,切勿将药液溅到作物叶子和绿色部分,否则会产生药害。
2、光照可加速百草枯药效发挥,蔽阴或阴天虽然延缓药剂显效速度,但最终不降低除草效果。
3、施药时不得污染河流、池塘及其它水源,用过的器械要彻底清洗,废水要妥善处理。
4、喷药时应穿上长衣长裤、口罩、手套等,避免本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不可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
5、避免孕妇及乳期妇女接触。
6、本药每季作物可使用1—3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无面部和皮肤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指甲变形及鼻出血,经口吞服,有致死性。开始时口、咽部立即有烧灼感,伴有恶心、呕吐、胃疼、胸闷、呼吸时伴有泡沫。如溅入眼睛中,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送医诊治。如溅到皮肤上,应除去被溅及衣服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被溅衣服须洗涤后才能使用。吞服:有致死性。应立即催吐,活性炭调水让病人喝下,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远离火源或热源。
2、装卸、运输和贮存时须以金属容器盛载,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高温。
3、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