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低龄幼虫期兑水后均匀喷雾 。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杀虫剂,具触杀和胃毒作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用前应详细阅读标签,按说明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3.对蜜蜂的杀伤力大,不宜在花期使用。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
4.本品用于水稻时的安全间隔期:2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接触皮肤用肥皂
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
2.远离儿童、火源或热源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