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对地下害虫有较好的防效,对烟草敏感。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
本品对蜜蜂、鱼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密源作物花期、蚕宝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应妥善保管,避免孕妇、儿童接触。 6.原药合成主要中间体氯化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渣要妥善处理。 7.万一着火或泄露或遗洒,应用沙土进行掩埋。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