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对瓜类(特别在大棚中)、莴苣苗期、烟草较敏感,使用时避免污染上述作物。
2.预计1小时内将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水稻飞虱和螟虫、柑橘介壳虫、苹果绵蚜、小麦蚜虫、韭菜韭蛆等防效好。 |
注意事项 | 1.苹果树每季最多用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水稻田每季最多用药3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柑橘园每季最多用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防治小麦蚜虫时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2.避免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喷药时要穿防护服,喷药后彻底冲洗。
3.本品对鱼类有害,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容器洗净后焚毁或埋藏于地下,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张开的眼睛至少15分钟,携此标签就医诊治。皮肤: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
误服:携此标签速送医诊治。
医护人员须知:
本品是一种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注射阿托品(Atropine)可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引吐时要避免肺呼吸中毒。治疗时医生应注意避免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症状。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为易燃物品,不要放置于热源或近火焰处。
2.贮藏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和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
3.勿与食物、饮料和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