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使用时应于菜青虫2-3龄幼虫盛发期用药,按每亩用20-30毫升兑水50公斤均匀透彻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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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1] 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2] 大量吞服时可洗胃;
[3] 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