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玉米喇叭口期施药,撒施于玉米喇叭口内。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不具有内吸性。对玉米玉米螟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建议与不同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2.远离儿童、火源或热源存放,并加锁。
3.本品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