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剂型为悬浮剂,静止后药剂会有分层,但不影响质量和药效,使用前摇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杀螨卵药剂。对幼、若螨有效,具触杀作用,无内吸性。它可以穿入到螨的卵巢内使其产的卵不能孵化,是胚胎发育抑制剂,但无明显的不育作用。它具有亲脂性,故有较强的渗透力,在低温下对卵有较好的效果,用于防治柑橘树全爪螨。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剂主要作用杀螨卵,对幼螨有一定效果,所以在螨卵初孵用药效果最佳。
3、在螨的密度大或温度较高时施用最好与其它杀成螨药剂混用,在气温低(15℃左右)和虫口密度小时施用效果好。
4、与噻螨酮有交互抗性,不能交替使用。
5、使用本品时施药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未用完药应及时密封,废弃的包装物应及时处理,深埋或焚毁,以免污染环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有刺激,接触部位感到刺痛、红肿等。主要表现为乏力、头昏、恶心、呕吐、腹泻等。如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仍有刺激感,应进行眼科专门治疗,误服时,口服30毫升吐根糖浆催吐(儿童酌减),催吐后口服活性炭泥中加山梨醇,活性炭剂量为50-100克,山梨醇最大剂量为150克(儿童酌减),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