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二化螟卵孵化盛期到低龄若虫期高峰期施药,拌土撒施。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神经毒剂,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杀虫双有较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施药时要均匀周到,尽量减少连续使用次数,尽可能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用,以减缓抗性的产生。
4、本品对人畜毒性低,对鸟类、鱼类、家蚕中等毒,施药期间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吸烟,不能吃食物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食者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