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初龄幼虫盛发期,兑水均匀喷雾。施药时注意对水稻叶面喷雾均匀,防治效果较好。对烟草及瓜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30天
2.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4.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5.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7.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表现为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表现为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及时用流动清水冲干净。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不慎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及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上锁。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做他用。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