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宜在稻飞虱爆发的早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用水量要足。
2、打药时要喷到稻飞虱集中危害的水稻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兼有一定的內吸性和熏蒸杀卵作用。可用于水稻稻飞虱、灰飞虱和白背飞虱等害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
2、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
3、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护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清洗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6、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7、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
2、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降低、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和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度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销售即表现出来。
3、误服应携带标签到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肾上素。(2)尽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4、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10-8777990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得与食物和日用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和家畜,并加锁,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