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以苹果树卷叶蛾越冬幼虫出蛰期为施药适期,一般施药1—2次,间隔15天;
2、在稻从 |
产品性能 | 有机磷杀虫剂,具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和熏蒸作用。残效期中等,杀虫谱广,对三化螟等鳞翅目有特效,但杀卵活性低。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对十字花科蔬菜和高梁作物较敏感,不宜使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该药仅登记在水稻和苹果树上使用,应严格按登记使用剂量用药;
5、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与不同作用机理的药剂交替使用,避免产生抗药性。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可引吐)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酚噻嗪、利血平,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