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一种灭生性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适用于苹果园的杂草防除。2.苹果园杂草上使用本品按登记剂量 |
产品性能 | 1.本品为低毒、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
2.本品通过杂草的绿色部位吸收,传导至全株,阻碍植株的光合作用。
3.本品对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以免发生药害。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3.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遇干燥天气,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药量。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5.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河流、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也不能做他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7.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严重者携带此标签送医院治疗。误服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易吸潮,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