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蚜虫初发期施药,每10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施药2次;于小麦蚜虫若虫盛发初期施药,每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性强,并能在植株上内吸传导。对刺吸式口器害虫和咀嚼式口器害虫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适用于防治小麦、棉花作物上的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酒、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水冲洗身体裸露部分。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混放,用时应随配随用,以免失效。最佳喷药时间在下午四时以后。
4.废弃的容器及施药器具及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避免污染水源及环境,不可他用。
5.本品对鱼、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
6.对牛、羊毒性较大,喷过药田块的绿肥、杂草在一个月内禁止喂食牛羊。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8.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麻痹等。如误服中毒,立即催吐,及时带标签送医院诊治,建议使用胃管以1-2%苏打水彻底洗胃,保留胃管反复灌洗。也可用阿托品或解磷毒、氯磷定等胆碱酯酶复能剂,对症治疗。皮肤和眼睛触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易燃,贮存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中。在运输、贮存过程中注意防火。远离火源、热源。
2.本品应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严禁与食物、种子、饲料及一般日用品同存同运。
3.搬运时应轻装轻卸。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