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用于水稻抛秧后,南方4-7天,北方7-12天,即水稻返青后,稗草约为1-1.5叶期,按每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乙草胺与苄嘧磺隆、苯噻酰草胺复配而成的三元混合制剂,杀草谱可以互补。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牛毛毡、千金子、水龙、莎草、萤藺、节节菜、陌上菜、水苋、鸭舌草、雨久花、眼子菜、泽泻等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及阔叶杂草。适用于杂草芽前芽后使用,它在杀死刚出土杂草的同时抑制后发生的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碱性药剂混用。 2、本品对鱼毒性大,不可在养鱼田使用,药水不可排入鱼塘。
3、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尽量避免皮肤与农药接触。施药期间不能进食、饮水和抽烟,施药后立即洗手和洗脸。 4、顺风施药,避免逆风施药,实行隔行操作。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属于低毒除草剂,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 2、药剂若不慎沾在皮肤上,用肥皂水或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中,用大量水冲洗。 3、如误服应催吐,并及时送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切忌受潮、雨淋、日晒。 2、单独贮存,不可与粮食、种子、饲料、食品同贮同运。 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上锁保管。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